关于2017年天津春季高考改革方案的重要声明
近日,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了《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2016第31号文件的重要通知。
从2017年起,天津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春季招生,分别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,春季招生将成为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的主渠道。基本形成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、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。被春季高考录取的学生,可不再参加统一高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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