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考新闻
关于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公告
2020年04月21日 浏览量:2147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高考工作,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全国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的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,结合我市复课开学实际,经研究决定,我市2020年普通高考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:
1.普通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(含听力)于5月16日上午举行。
2.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于7月7日至8日举行。
3.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于7月9日至10日举行。
4.普通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后举行。
5.普通高考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于6月初举行。
6.普通高考军事、公安等院校体测、面试于7月底至8月初进行。
7.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于6月29日至7月1日举行。
8.普通高考体检原则上于5月18日至6月15日进行。
请广大考生加强自我防护,调整好心态,制定好复习计划,认真做好考试准备。
若因疫情防控需要或与国家考试的时间相冲突,上述有关安排需再次做出调整,将第一时间再行公告。
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!
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
2020年4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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